北京市教委:数字教育资源上线至少经三级审核

近日,北京市教委发布《北京市数字教育资源内容审核实施办法(试行)》,其中明确网络课程、数字教材等数字教育资源上线发布至少须经过三级审核;不得出现惰化学生思维能力、影响学生独立思考、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内容。
市教委明确,数字教育资源是指经过数字化处理,可在多媒体教学设备、计算机、平板电脑、移动终端等设备及网络环境下,面向广大师生与学习者提供使用的,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课程、数字教材、数字图书、教学课件、教学案例、虚拟实验等类型的教育资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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